求撤拥冰毒与壮阳药控罪 黄明志陈情书被驳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小
中
大
控方不接纳陈情书,背负拥冰毒及壮阳药两项控罪的大马歌手黄明志,要求撤控或改控较轻罪名的申请宣告失败。
其新委任代表律师诺阿米娜都早前于3月5日表示,当事人将提交陈情书,寻求撤销相关控罪,或改控较轻罪名。
控方随后于4月8日证实已收到有关陈情书,但因未及详细审阅,建议法庭择定案件管理日,以决定是否接纳。
案件于星期三(4月29日)再度开庭时,主控官诺莱妮扎都副检察司向法庭表明,控方不接纳该陈情书。
推事努鲁依扎哈山随后择定案件于5月29日再次过堂。
现年43岁的黄明志,其中一项控状指他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内,被发现持有1.57克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另一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时间及地点,持有0.78克壮阳药西地那非,抵触1952年毒药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第32(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