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总检察署 就塔辛亵渎王室无罪判决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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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总检察署近日决定对前总理塔辛涉及《刑法》第112条(亵渎王室罪)及《2017年计算机犯罪法》案件提出上诉。该案件源于塔辛此前接受韩国电视台采访时发表的言论,被指控影响王室声誉。

泰国刑事法院已于10月14日批准第八刑事案件办公室检察官,提出的第2次上诉延期申请,将原本已判决塔辛无罪的案件上诉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21日。

法院此前判决塔辛无罪,理由在于视频片段显示,他批评的对象仅限前副首相素贴、高级军官及枢密院成员,其言论旨在抨击政变和军事干政,并未暗示王室与政变有关。法院同时指出,控方证据未达到刑事案件所需的高证明标准。

第八刑事案件办公室的检察官此前已于9月16日首次提出延期申请,并于10月22日获法院批准,本月再次获准第2次延期。

早前,总检察署第112条审查委员会在刑事法院判决后曾以8票对2票决定不对该案提出上诉,并将建议呈报时任总检察长阿玛纳。时任总检察长派拉奇曾指示副检察厅长伊提蓬主持委​​员会复审。

然而,最新消息显示,现已升任总检察长的伊提蓬在塔辛案11月21日上诉期限届满前,以违反《刑法》第112条及《2017年计算机犯罪法》为由,下令提起上诉,使案件再度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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