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居家服刑案 隆高庭818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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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于星期三(8月13日)一致裁决,驳回总检察署对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获批的上诉申请,发还高庭继续审讯,将由新的法官审理,案件将于本月18日过堂。
其中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会被接纳为高庭的新证据。
以马来亚大法官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于8月13日作出一致裁决,并由联邦法院法官扎峇丽雅宣读判词;另一名法官为哈妮巴。
扎峇丽雅指出,关于纳吉提出要求法庭解答的7道法律课题,第4、5及6题已经不再适宜,即便解答也只会沦为学术性质,联邦法院因此不予解答。
她说,联邦法院将解答第1、2、3及第7的法律课题,这是关于上诉阶段提出新证据事项。
“是否获得特赦言之过早”

“我们要再次强调,我们对于居家服刑附录的裁决,不能算是特赦令的一部分,是否获得特赦仍言之过早。”
她进一步提到,并没有自动转为特赦令的说法,申请人依旧需要根据既定程序申请特赦。
她指出,联邦法院认为,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规定,国家元首不具备颁布特赦的绝对权力,国家元首依然需要获得特赦局劝告,通过特赦局会议决定特赦令。
“同时,任何特赦局会议决定特赦事项时,国家元首必须在场出席。”
此前,上诉庭于1月6日以2对1的多数票裁决,批准纳吉提出的上诉申请,向他发出司法检讨准令,总检察署把此裁决上诉至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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