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大树砸死华男 隆市政庁判赔家属82万
马来西亚吉隆坡3年前发生树倒砸死骑士事件,吉隆坡地庭星期二(3月24日)裁定,吉隆市政庁须担责,并向死者双亲支付82万4180令吉的赔偿金!
法官依凡迪娜兹拉受理案件,并对30岁死者潘文立(译音)双亲魏玲欣(译音,61岁)与潘国海(译音,63岁)的提告,作出上诉裁决。
法庭指令答辩人须支付死者的殓葬费2万6180令吉、家庭损失赔偿76.8万令吉,以及3万令吉的精神损失费。
无法提供修树证据
根据3月9日的判词,法官依凡迪裁定,涉及倒塌的大树乃隶属吉隆坡市政庁(DBKL)管辖范围。若非当局监管不力,有关意外不会发生。
“倒下的树木,是由隆市政局负责维护,所以隆市政局有明确责任。答辩人也承认,倒下的树木过大,而且维护不当。”
此外,隆市政局甚至无法向法庭出示维护涉事大树的书面证据,例如砍、剪、或者修剪动作。
与此同时,答辩人在作证时,也没有否认涉事树木是由隆市政局负责维护;且辩方证人同样证实有关说法。
对此,法官裁定隆市政局未有小心履行法定职责,即维护、检查、预防和控管,已确保路边大树处在安全和不危害公路使用者。
“辩方证人也承认,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隆市政局却是有责任维护和监管所种植的树木。”
家属痛批DBKL失职
根据过去媒体报道,这宗憾事发生在2023年3月22日,潘姓男子骑着摩托前往工作地点,途径古晋路(Jln Kuching),邻近吉隆坡市政局拱门处,遭路旁一棵倒下的大树砸中,在送往士拉央医院后抢救无效,两天后死亡。
死者父母把这次事故归咎于隆市政局疏忽失职所致,包括未有确保道路分界堤上种植的树木处于安全状态,也未有定期维护,亦未能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他们指控当局未有选择合适的树木种植,也没有在设立好安全距离。
有关案件是从去年9月开庭审理,一连2日共有4名证人出庭作证。
隆市政庁已针对这次裁决,向高庭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