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最高法院维持原判 判定三星掌舵人李在镕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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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三星电子会长李在镕涉嫌不当合并与会计造假案终审,星期四(7月17日)正式宣判,法院维持原判,认定李在镕无罪。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审判第三庭星期四作出上述判决,而三星集团未来战略室前室长崔志成等与李在镕一同被起诉的13人,也全部被判无罪。
李在镕等人涉嫌于2015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两家企业的合并过程中,参与非法交易、股价操作,以及会计造假,并于2020年9月被检方起诉;一审经过3年5个月的审理,于去年2月宣判李在镕无罪,二审则于今年2月维持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