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男偷吃公司零食被控盗窃 上诉法官:太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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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一名41岁男子因在上班期间偷吃合作公司的一个巧克力派(价值400韩元)和一个蛋黄派(价值650韩元)而被告盗窃,一审被判处罚款5万韩元,他提出上诉。上诉审法院9月18日首次庭审中表示将判定盗窃罪是否成立,但舆论认为:“有必要刻薄得做到这种地步吗?”
包括《朝鲜日报》在内韩媒报道,事发于去年1月18日凌晨4点6分左右,涉事男子从负责保安的公司办公室冰箱里拿了一块巧克力派和一块蛋黄派,公司事后以涉嫌盗窃报警。
原本被提出简易起诉的警卫要求正式审判。一审时,他抗辩称:“公司司机们说‘可以吃冰箱零食’”,但法院在一审判处罚款5万韩元。
事主其后提出上诉。9月18日,在上诉审法院庭审上,全州地方法院第2刑事部部长审判员金道亨尴尬地笑着说道:“算起来是吃了400韩元的巧克力派和650韩元的蛋黄派”,“这么刻薄,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金道亨查看案件记录后苦笑称:“既然已有一审判决,在二审中也会追究该事件是否构成盗窃嫌疑。虽然我们是金额较少的事件,但是把上诉带到法庭,我认为在这方面存在问题。”
律师称:“饮料和饼干都是公开场所的东西,非要一一得到允许再吃”,指对方如果真是有偷窃意图,就应该会整箱搬走。
上诉审判10月30日进行,结果备受关注。《韩民族日报》引述消息称,数十名同事已提交声明,证实他们也参与了这种行为,证明从冰箱里拿零食是惯例,上诉的焦点很可能在于从办公室冰箱拿零食是否符合惯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