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被“自愿退学”  日本女高中生起诉校方获赔97万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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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一名女高中生因与男同学交往遭“自愿退学”,愤而提告要求校方支付约700万日圆损害赔偿。东京地方法院周三(11月30日)认定校方违法,须赔偿约97万日圆。

中央社引述日本每日新闻报导,根据起诉书,位于东京的私立堀越高校在校规中明订禁止男女学生交往,原告在2019年11月就读高三时,因为被班导问到有没有跟同年级男生交往时坦承确有此事,被校长劝告“自愿退学”。

原告在审判中主张,校规限制学生基本人权,对照社会一般认知显着不合理属无效;且她因为过当校规不得不退学转入其他高中就读。

不过,校方反驳说,私立学校依照自己独特的传统与教育方针教育学生,校规即使是对照社会一般认知也是合理的,决定劝女学生“自愿退学”属校长裁量权。

产经新闻报道,法官认为劝女学生“自愿退学”是事实上的“强制退学”,已逾越教育上的裁量属违法行为。

但法官也认同校规本身有其效力,考量到学校的教育理念与方针,藉由禁止男女学生交往让学生专心在课业上,对照社会一般认知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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