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八孩案一审宣判 丈夫虐待非法拘禁罪成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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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周四(4月6日)一审宣判,“徐州八孩”案件中被禁女子的丈夫董志民,以虐待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而另外5名被告因拐卖妇女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8年至13年,外加罚款。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五(4月7日)在微信公众号上通报,1998年初,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等为名,将受害人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拐骗至江苏省东海县,后二人将小花梅以人民币5000元(约3202令吉)卖给该县农民徐某东。

小花梅与徐某东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后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谭爱庆及妻子李某玲在河南省夏邑县骆集乡潭洼村发现并收留的小花梅,以人民币3000元(约1921令吉)卖给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

霍永渠、霍福得将小花梅带至丰县欢口镇,经刘某柱介绍,以人民币5000元(约3202令吉)转卖给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被告人董志民。

被告人董志民将小花梅带至董集村家中共同生活。刚到董家时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1999年,二人生育长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后生育七个子女。

董志民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事件曝光后震惊社会。(图:互联网)

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后病症更加明显。其间,董志民仅于2013年上半年带小花梅到邻县乡镇医院门诊开药治疗,后再未送医治疗。

2017年7月至案发前,董志民还对小花梅实施了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拘禁行为。此间,小花梅的饮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时常挨饿受冻,居住场所无水电阳光,生活环境恶劣。董志民的虐待行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伤害。经鉴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且致小花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转,具有致被害人重伤的加重情节;董志民非法剥夺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另5被告拐卖妇女罪成

法院也说,被告人时立忠、桑合妞、谭爱庆、霍永渠、霍福得犯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13年、8年6个月和8年,并处罚金。被告人董志民、时立忠、桑合妞系坦白,霍永渠、霍福得因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谭爱庆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小花梅本名杨庆侠,她被铁链拴在小屋的视频2022年1月曝光后,震惊中国社会,妇女权益和人口拐卖问题也成为舆论热议课题。丰县县委书记和县长早前因失职失责等而下台。另外有15名丰县现、前任官员、工作人员则因虐待行为失管失察等问题而受到处分。

对于法院的判决,有网民留言表示支持法院伸张正义,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判得太轻:“生八个孩子都不止九年”、“男的才判九年,女的是被毁了一辈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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