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下令媒体 禁用“同性恋”改称“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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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官方媒体监管机构星期二(8月8日)表示,所有在该国运营的媒体和社交媒体公司不得使用“同性恋”(homosexuality)一词,而应使用“性偏差”(sexual deviance)一词。

路透社报导,伊拉克通讯和媒体委员会(CMC)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性别”(gender )一词的使用也被禁止。该委员会禁止所有获得其许可的电话和互联网公司,在其任何移动应用程序中使用这些词语。

至于阿拉伯语声明称,监管机构指示媒体机构,不要使用“同性恋”一词,而应使用正确的术语“性偏差”。

在过去两个月,伊拉克主要政党加大对LGBT权利的批评力度,甚至焚烧彩虹旗。(图:互联网)

违规处罚尚未确定

政府发言人表示,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尚未确定,但可能包括罚款。

伊拉克并未明确将同性恋定为刑事犯罪,但其刑法中定义松散的道德条款已被用来针对LGBT(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群体的成员。

过去两个月,伊拉克主要政党加大对LGBT权利的批评力度,在什叶派穆斯林发起反对近日瑞典和丹麦境内焚烧可兰经的抗议行动中,常有彩虹旗遭到焚烧。

根据Our World in Data,60多个国家将同性恋定为刑事犯罪,而同性性行为在130 多个国家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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