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纽约民事案 总检察长求罚款3.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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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总检察长利蒂西亚·詹姆斯(Letitia James)向法庭表示,前总统特朗普的企业因为民事欺诈,应该缴交3.7亿美元的罚款,并终身禁止他和他的两名前公司高管从事纽约州房地产行业。

综合美国媒体报道,詹姆斯在文件中具体罗列数据,表示特朗普集团虚报资产价值后,能以更低利率向银行贷款,这方面共节省1.68亿元;获得渡轮角(Ferry Point)高尔夫球场的许可时,获利6000万元;出售首都华盛顿特朗普酒店的旧邮政大楼租约时,又进账1.4亿元,总计3.7亿元左右,因此法庭需以此颁布罚款。

詹姆斯还呼吁终身禁止特朗普、魏塞尔伯格(Weisselberg)和麦康尼(McConney)参与房地产行业以及担任纽约公司或实体的官员或董事。 司法部长还要求对特朗普的长子小唐纳德·特朗普和埃里克·特朗普实施5年禁令,条件相同。

纽约州总检察长利蒂西亚·詹姆斯(Letitia James)。(图:美联社)

特朗普:应该付我3.7亿美元

针对上诉拟议的处分,特朗普在他在自家的社交平台Truth Social上发表了一篇帖子,声称他对此感到愤怒,称3.7亿美元“应该付给我”,并表示企业会因此逃离纽约。

特朗普的代表律师在回应声明中批评詹姆斯的计算方式“不合理、没有证据支持,也脱离现实而且过度违宪”。同时指责案中涉及的大部分交易都已超出诉讼时效,特朗普的财政纪录也没有重大错误陈述,检方无法证明现实中有人因此蒙受损失,综合上述各项理由,法庭应驳回指控

在这宗民事欺诈案中,詹姆斯指控特朗普一方採用欺骗手段,抬高资产价值并隐瞒事实,藉此获得银行及保险公司优惠待遇,另外也指责特朗普等人涉及另6项行为,包括串谋犯案、保险诈骗、伪造商业纪录、发布虚假财务报表等。

此案件从去年10月开始聆讯,经过11个星期后已于上月大致结束,双方下周将进行结案陈词,预料特朗普也会现身法庭。按照暂定的时间表,法庭将在月底达成最终裁决,届时会决定特朗普家族企业需否罚款以及具体金额,以及特朗普集团未来能否在纽约州经营。

法官恩戈隆(Arthur Engoron)已在简易判决中裁定,特朗普本人及案中其他被告,需为历年来重複而且持续出现的欺诈行为负责,因此吊销特朗普集团在州内经营的资格,只是特朗普一方正在上诉,因此法庭暂缓解散其公司的程序。恩戈隆在判词中也表明不会驳回案件,原因是特朗普一方传召的专家证人不可信,辩方的主要论点亦令人无法信服。

聆讯期间,法官也曾裁定特朗普违反禁言令,不当评论法庭人员,因此两度罚款累计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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