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入禀司法检讨 要求进行居家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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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Najib Razak)入禀高庭,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特赦圣旨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拘留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

2024年2月2日,大马联邦特赦委员会将纳吉在SRC贪腐案中的刑期减半,从12年减至6年,并将他的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现年70岁的纳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

纳吉是在4月1日,通过代表律师沙菲宜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这项申请。根据入禀书,纳吉将大马内政部长、大马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特赦局委员会、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法律事务部总监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纳吉要求法庭,指示所有或上述之一的答辩人遵循第16任国家元首的谕令,立即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住所服刑。

若特赦圣旨的确存有这一项附录,这意味著纳吉将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

联邦特赦委员会由国家元首领导,由5名成员组成,包括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部长,和最多3名由国王任命的其他成员。

称已禀报前元首

纳吉也要求,所有或上述之一的答辩人需提供第16任国家元首于今年1月29日所签发的特赦圣旨和附录副本。

他说,已在3月25日致函苏丹阿都拉,表明将就该王室特赦指令中的附录提出司法检讨,并已在同日致函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以表达其最高敬意。而基于保密,纳吉称自己不会出示致予两位国家元首的信函。

纳吉说,他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是出自于真诚,因为他受到严重影响,并已入禀即可确认证书,以在开斋节前聆审该申请。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阿玛吉星将于4月4日聆审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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