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发布煽动文 港首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捕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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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5周年前夕,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简称国安处)以涉嫌违反新国安法为由,在全港多地区拘捕5女1男,包括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据报导,这是香港通过23条立法后,国安处的首次的拘捕行动。

国安处星期二(5月28日)下午4时许公布,6名被捕人士年龄介乎37岁至65岁,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即“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最高可被判处坐牢7年。

此外,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当中5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检取一批与案件有关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发布具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装置。

促市民认清事实 勿被失实资讯蒙骗

香港警务处警告,意图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不要妄想能在网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的追查,至于市民大众务必认清事实,不要被失实及歪曲的资讯蒙骗,更甚者被煽动参加非法甚至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警方称,一名正在还押中的女子,通过另外5名被捕人,于今年4月份起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

邓炳强确认被捕者包括邹幸彤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向媒体确认,被捕者包括在大榄女惩教所还柙中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另有5人涉嫌运作社交媒体专页“小彤群抽会”被捕。

他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只是针对少部分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涉案者利用敏感日子,持续发布煽动危害国安帖文。他亦指,市民不会因为提及敏感日子而违法,重点是如果他们根据这些课题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的憎恨,煽动市民作出危害国安行为,便是违法。

媒体报导称,邓炳强开场发言和回答记者提问时,全程只称“敏感日子”,有记者问到敏感日子是否指“六四”,及市民若在社交网站上载蜡烛相会否违法,邓炳强称,“日子并非重点,重点在于是否作出煽动等违法行为”。但他没有回应在社交平台上载蜡烛相是否违法。

邹幸彤因多项控罪坐牢

邹幸彤曾于2021年呼吁市民参加受禁六四集会,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囚15个月,她一度上诉刑期得直,律政司经终极上诉后胜诉,维持原判。

另外,邹幸彤与两名前常委2021年没有应警方国安处要求,提交成立以来职员名单、活动及收支纪录等资料,被裁定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成,判囚4个半月。3人亦曾上诉刑期遭驳回,维持原判。

资料显示,邹幸彤于今年4月1日曾通过面子书专页“小彤群抽会”发文,呼吁曾参与悼念六四活动的人士提供证词或出庭作供。

她也在4月30日在专页帖文表示,从该日起的35日,将逐日分享35个有关六四的“个人经历”。今年是六四35周年,香港支联会从1990年起每年6月4日,都会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大型烛光悼念晚会,相关纪念活动持续至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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