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上诉 韩国“N号房”2主犯判监34和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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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数码性犯罪案“N号房”事件的两名主犯对二审结果提出上诉,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周四(11日)正式驳回两人的上诉,并维持二审原判。

韩联社报道,N号房创始人文炯旭(又名”God God“)被判有期徒刑34年;而“博士房”的2号管理人姜勋,则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此外,法院也判决,文炯旭的身份信息将对社会公开10年,还不得在儿童青少年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就业,并佩戴电子镣铐30年。

25岁的文炯旭在此案中涉嫌1,275次教唆、威胁21名未成年人拍下不雅照片和视频,以作为制作和收藏用途、在通讯软体Telegram开设聊天室,散播3762份性剥削视频、逼迫受害者用刀在身上刻下字样、恐吓受害者父母、串通并教唆6位主谋对未成年人实施性暴力,制作性剥削视频。

而年仅18岁“博士房”2号管理人姜勋,则与博士房主谋赵主彬(又名“博士”)一同涉嫌威胁18人拍摄和制作性剥削视频,其中7人还只是儿童和青少年,并在博士房里售卖这些视频,不仅触犯了《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还以组织犯罪团伙等罪名被起诉。

韩国媒体报道,姜勋和赵主彬因强迫女性自拍裸照而在去年四月被另行起诉。目前此案正处于一审阶段,不过预测两人的刑期还将延长,而赵主彬目前被判有期徒刑42年。

从2018年开始,“N号房”犯罪同伙通过以服装模特等高薪兼职诱惑女性,哄骗她们上传不雅照和不雅视频,再以此要挟并胁迫她们拍摄性剥削视频。

为了躲避搜查,罪犯们在Telegram上创建了多个聊天室,并分别命名为“1号房”、“2号房”等,被统称为“N号房”,其中以赵主彬为首的“博士房”最为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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