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私人医疗机构及药房药品需公开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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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星期三(4月30日)确认,从5月1日起,私人医疗机构和社区药剂行必须公开展示药品价格。这项新举措旨在提高透明度,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马来西亚卫生部(MOH)和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表示,此措施符合政府的“药品价格透明机制”政策,旨在改善公众获取药品价格信息的途径。

两部门在联合声明中指出,新规定的目标是让公众能够掌握信息,了解、比较和选择最佳价格,以便合理规划药品支出。

该规定将根据《2025年药品价格标签管制令》实施,该法令依《2011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制定。

涉及所有私人医院及药房

根据声明,用于所有受《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和服务法》监管的私人医疗机构;及出售、供应或管理药品的社区药剂行。

措施也涵盖所有人用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传统疗法、健康补充品和定制药品;公开展示的药品必须标明清晰的价格标签。

柜台存放的药品需以实体或电子方式向消费者提供价格信息。

前3个月着重教育宣传

两部门表示,新规定实施的前3个月,将主要用于教育和宣传,以帮助医疗机构逐步适应新规定,同时会通过检查强调政策的倡导和合规支持。

卫生部将主导执行工作,并在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的配合下,确保价格标签规则的顺利落实。

消费者可访问 www.pharmacy.gov.my 获取更多信息,或发送查询至 chu@moh.gov.my。

关于药品价格的投诉可通过卫生部的SISPAA网页或国内贸易部网站的 eAduan 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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