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华妇控诉:“42年前在警局内被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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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岁的华裔妇女周五(15日)控诉,42年前遭遇被丈夫家暴和被警察在警局内强奸的双重噩运,如今终于鼓起勇气报警,誓言为毕生阴影讨回公道!

事主黄玉雪在行动党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及副主任赖俊权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讲述当年的事发经过。

游佳豪(左)与黄玉雪展示了报桉纸副本及结婚证书。右为赖俊权。(图:东方日报)

来自霹雳州太平的黄玉雪21岁来到吉隆坡,3年后与丈夫相识并注册。无论如何,她透露,这名“丈夫”早已有家室,并多次对她进行家暴,“一次喝醉酒后,他还想拿刀砍我。”

对于暴力行为忍无可忍的黄玉雪最终离家出走,并在“好心人”的介绍之下投靠一名八旬老翁,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成为对方的第12名“小妾”。

在老翁那里住了约两三个月后,前者以担心“丈夫”找上门“追杀”为由,劝当时28岁的黄玉雪前往冼都警局报案;岂知一名警员将她带往一个小房间施暴。

声称被警员拖入房间性侵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42年,但回忆起当年的遭遇,黄玉雪声泪俱下。 (图:东方日报)

她回忆表示,她清楚记得,当天她一到警局报案时,一名身形削瘦,年长她3年的警员,就将她拖入一间房内性侵她。

”我离开警局后,收留我的老翁到警局接我时对我说,今天报案所发生事不准告诉任何人,之后我们就沉默地乘车回去。”

她怀疑,该名老翁仿佛知道事情会发生一样,因为他并没有拆穿她,所以她才觉得老翁和警察是串通好的。

“事发后,我在老翁家共住了两至三个月,直到自己在外面找到房间后,才选择搬出去。”

她指出,自己之后就在马六甲隐姓埋名,将3名子女寄放在奶妈家,独自去新加坡工作。她曾做过销售员、舞女及中医等,最后一份正职的工作,就是做了20年的私人护士。

耿耿于怀多年 近日决定报案

黄玉雪表示,如今孩子已经长大,是时候了结过去,为自己讨回公道了。左为游佳豪,右为赖俊权。(图:东方日报)

黄玉雪表示,在过去的两个月内,她一直反复地想起这件事,因忿忿不平,最终决定在本月12日(星期三)到冼都警局报案,警局随后也将其案件,移交至吉隆坡警察性侵、家暴及儿童虐待组处理。

她坦承,自己当时惧怕并对警方失去信心,且需要应付生活和养育孩子,因此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但她表示,如今孩子都已长大,是时候了结过去,为自己讨回公道了。

”我一直耿耿于怀于此事,一直不敢报警是因为对警察不信任。由于之前忙碌及需要养育孩子,因此我就一直没有去报警。直至现在我鼓起勇气去报警,就是为了要讨回公道。“

警方本应保护我,为何却性侵我

”我真的不明白,警察应该是保护我的,为何反而去性侵我?“

她在记者会上哭诉本身的不甘心,对方现在还在世,仍继续享有公务员退休金,她希望在有生之年,能为这起事件讨回公道。

此外,游佳豪表示,强奸案为刑事案,没有追讨法律行动的时效性,虽然此案已过去42年,但只要受害者报案,警方都应采取调查行动。

”感谢冼都警方给予的配合,无论如何,我们将会继续跟进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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