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电子烟4月1日起征税 每毫升尼古丁液体或凝胶征4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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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4月1日起,通过在《联邦政府公报》刊登2023年消费税(修订)令,大马政府将对含有尼古丁的电子香烟(e-cigarettes)或“电子雾化器”(vape)的液体或凝胶,征收每毫升40仙的消费税。

随着这项消费税的实施,财政部表示,政府将继续确保海关局(JKDM)对消费税商品的所有规定和控制能够得到改善,以防止国家收入的流失。

这项措施允许政府向价值超过20亿令吉的电子烟行业征税,同时希望能有效减少吸食者。

“正如2023年财政预算案中所承诺的那样,这项消费税的一半收入将重新分配给卫生部,以努力提高卫生服务的质量。”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卫生部(KKM)已经通过公告《毒品法令(毒品名单修订)2023》,将含有尼古丁的液体或凝胶,从1952年毒品法令下的毒品名单中排除。

KKM还将提出新的法案,以监管所有烟草制品,包括用于吸烟的含尼古丁烟草制品。

本地厂商430前需注册以避免罚款

马来西亚财政部表示,电子烟(e-cigarettes)或“电子雾化器”(vape)行业的厂商,特别是那些生产含尼古丁的液体或凝胶产品的本地厂商,必须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向海关局(JKDM)注册其生产活动。

该部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提前在指定期间(4月1日至4月30日)进行注册,将避免厂商因迟注册而被处以罚款:“提前注册将确保国家可以在2023年5月前,实现全面的行业合规和顺利征税”。

大马财政部表示,根据《1976年消费税法》进行的许可登记,可以通过MyExcise系统在网上进行,网址是https://myexcise.customs.gov.my/myexc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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