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VLN案无罪释放 上诉庭3月审控方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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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就马来西亚副首相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案无罪释放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上诉庭将于3月18日聆审。

副检察官阿都马里克星期一(1月29日)向上诉庭三司哈达丽雅、阿兹曼和苏比亚表示,总检察署尚未就扎希提出停止上诉的陈情书做出决定,并将遵守早先的决定继续上诉,也会提交意见陈述。

扎希在今年1月已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控方停止提出上诉。

去年9月获无罪释放 控方提出上诉

莎阿南高庭于去年9月23日宣判扎希40项贪污控罪全数表罪不成立,宣判他当庭释放,控方随即于同年9月26日提出上诉。

现年70岁的扎希面对33项有关收受UKSB总额1356万新元(约4783万令吉)贿赂的控罪,他被控利用内长职权以延长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合约。

他也面对另7项指控,即收受与其有公务往来的UKSB的献金,分别涉及115万新元(约406万令吉)、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8万余令吉)和1万5000美元(约7万令吉)。

他也被控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的Seri Satria犯下上述7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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