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马持拐杖砸车 狮城男遭罚5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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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在马来西亚南北大道用拐杖砸他人汽车的挡风镜,45岁新加坡籍男子星期三(2月14日)被控蓄意破坏罪,在认罪后遭罚款5500令吉。

据较早前报导,上星期六年初一(2月10日)下午1时39分左右,一名驾驶着新加坡注册车牌汽车的男子,在开往吉隆坡方向的南北大道139.6公里处时,一辆马来西亚轿车试图阻拦,过后两辆车的男驾驶下车起冲突,新加坡籍男子随后从车上拿出拐杖,砸破对方车子的后方挡风玻璃,然后离开现场。 

新加坡籍男子12日在云顶遭逮捕,大马警方将他延扣协助调查,随后将调查报告提呈给柔州检察署办公室,14日控上庭。

认罪后遭罚5500令吉

被告苏坚辉(译名)14日上午在麻坡推事庭被控蓄意破坏罪,并俯首认罪。

推事法汀达丽拉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被告罚款5500令吉,或以坐牢12个月代替。

控状指出,被告事发时驾驶着新加坡注册车牌的红色轿车,与另一名驾驶马国注册车牌轿车的司机发生争执后,砸坏对方车辆, 造成对方司机损失2502令吉35仙。

有关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一年和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求情时表示,自己在新加坡开德士,月薪约3000新元(约1万零633令吉),收入不稳定;并声称自己已离婚,没有子女,与71岁的老母亲同住,而母亲患癌刚痊愈。

没犯罪记录 愿为过错负责 盼罚款了事

被告的代表律师指出,被告在大马没有犯罪记录,且事后全力配合警方,并愿意为自己的过错负责,已赔偿对方车主的损失,希望法庭允许被告罚款了事。

控方则指受害车主蒙受损失,被告则蓄意破坏,且案发时是在南北大道这个危险的地点,所以应给被告适当教训,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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