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大马偷打RON95 “罪成最高罚款百万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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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将对付向外国注册车辆出售补贴汽油(RON95)的业者。

贸消部长亚历山大(Alexander Nanta Linggi)今日(3日)在声明中表示,任何违反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和《1974年供应管制条规》,个人将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公司或团体,则是罚款最高不超过200万令吉。

下令彻查网上疯传照片

亚历山大针对一张在网上疯传的照片作出以下指示——他下令彻查该照片,并积极监测柔佛和泰国边境的加油站,同时促请公众人士积极投报。

该照片展示一名男子在我国添油站,为一辆在新加坡注册的汽车加油。由于该车主使用的油枪是黄色的,因此可以判断他添加的是RON95汽油。

柔佛业者不得销售RON95予狮城车主

亚历山大命令柔佛州的汽油公司和加油站经营者,不准为外国注册车辆(包括摩哆),销售RON95燃料。早前,大马前首相纳吉曾经批评,如果每位外国注册车主打满40公升的RON95汽油,大马政府将损失68令吉,而这些补贴的受惠群体应该是我国人民,并非外国车主。

今天启动的2022年监测行动(Ops Pantau 2022)是为了确保大马在4月1日开始全面重新开放经济和国门后,获得充足的商品供应,并以合理的价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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