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70%虐童案涉及亲人  亲父施虐占最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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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警方披露,全国过去3年接获1798宗虐待案投报,个案中70%施虐者来自受害者家庭至亲。

数据显示,1306宗个案受害者涉及2114名儿童,起因源自施暴者不耐心和脾气暴躁,以致牵连孩童,令他们身心灵受创。

武吉安曼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特别调查组(D11)主任茜蒂甘莎对《星期刊》(Mingguan Malaysia)指出,施虐者群体当中,生父占最高比例(511人)、依序生母(470人)、继父(119人)、继母(47人)和义父母(35人)。

接下来,有叔叔阿姨(91人)、祖母(18人)、祖父(10人)、祖父亲戚(3人)和祖母亲戚(1人)。

茜蒂甘莎说,50巴仙施虐者源自受害者双亲,另外20巴仙犯案者与受害者有血缘关系。

虽然虐待孩童案件有下降趋势,不过整体数据显示,这类案件仍然处在担忧水平。

大马警方去年接获644宗案件投报,涉及759名儿童受害。

“2019年接获543宗(633人)。相比2020年则有501宗(574人)。今年首2个月发生119宗(148人)。”

这意味,平均每天就有2名儿童,沦为家长或监护人出气筒和发泄对象的受害对象。

疏忽看护同等虐待

无论如何,并非所有个案一致判断存在虐待成分。根据案发现场环境显示,当中存在意外和人为疏忽照料。

茜蒂甘莎解释,这类意外譬如小孩睡觉时从床坠地、癫痫、呛奶、不明情况脑颅内出血等。

此外,监护人对孩童疏忽看管导致意外,同样视为虐待案。正如遗留小孩单独在场,引起误坠泳池、溪流、车内等。

基于孩童缺乏反抗能力,容易沦为受害者。数据显示,887名受害者介于2至5岁,1岁以下占485人。

至于7至12岁(587人),13至15岁(122人)以及18至19岁则有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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