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10岁童开车载弟妹上学  父母向警方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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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来自马来西亚的夫妻让年仅10岁的男童开车,甚至副驾驶还有比他小的孩童!

《星洲日报》报道,该视频引起许多网民的注意后,孩童的爸妈已前往笨珍警局自首了。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苏菲指出,该警区交通调查与执法组在面子书发现这一段于5月10日的视频广为人传,视频显示一名10岁男童驾驶一辆红色灵鹿(Perodua Kancil),副驾驶还有2名分别为6岁和3岁的儿童。

“事件发生之后,交通调查与执法组进行详细调查,发现事件发生于周二早上,在北干那那(他们)准备上学时。”

“据信,该视频是涉案母亲的11岁女儿用其手机录制的。”

莫哈末苏菲说,这对夫妻和其3名孩子周四(12日)上午10时到警局自首。他表示,母亲已承认,且上传有关视频到TikTok帐户也是她自己的。

因此,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4条来调查此案。

“父母或监护人让未成年孩子开车,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3条下被提控。”

“此外,车主也是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5)条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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