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大马警员开车用手机接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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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一名警察开车时使用手机,被隔壁车道的民众录下视频后,上传至社交媒体引起热议。八打灵再也警方对此证实,当局已鉴定涉案警员身份,并对涉案警员开出交通罚单。

马来西亚交通法令禁止民众在开车时使用手机。驾驶人士在开车时,只要手触碰到手机,无论是语音、通话、打字、甚至是导航,统统都是违规行为。 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条文(LN166/59) 条文,触犯有关条文者,初犯者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第二次犯错将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莫哈末法鲁丁助理总监周一(16日)发文告指出,灵市交通调查与执法组周日(15日)晚间8时28分在社交媒体上发现相关视频,内容为一名警察在开车途径联邦大道时违规使用手机,随后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他指出,警方根据视频线索掌握涉案警员身份,并在当晚传召对方到警局,援引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7(A)条文(LN 166/59)开出交通罚单。

莫哈末法鲁丁续指,就算违法者是来自警队的警员,警方也不会包庇任何犯案和违法者。

@emman_2993

Boleh issue saman to ‘VCH2472’ ?!

♬ original sound – Emman_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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