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称时机已成熟 拟定全新23条立法草案打击间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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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华早报》报道,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日前接受专访时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必须及有迫切性,保安局正进行研究,重新拟定全新的23条立法草案,将重点立法规管窃取国家机密,即间谍活动、外国政治组织在香港活动,以及香港政治组织与外国政治组织的活动。

据报道,邓炳强表示,自2019年发生大规模反政府示威和骚乱后,重启《基本法》23条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两年前香港的颜色革命组织得很好,尤其是一开始,你可以看到为抗议者提供的丰富物资——头盔、火车票和白衬衫,以及外媒的大力合作,颜色革命不是几个暴徒就能挑起的,这是由外国政治组织发起的,这是国家级的活动。“

因此,邓炳强说,保安局正进行研究,将以2003年提出的立法草案内容建议作为起点,再按过往两年香港的状况,和预计会发生的事情,加上香港国安法条例、执行情况和法庭判决,并参考外国包括美国的国家安全法例,重新拟定全新的23条立法草案。

报道称,香港国安法规定,必须为《基本法》23条进行本地立法,以维护国家安全。

23条本地立法建议需针对七罪类,包括叛国罪、颠覆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叛乱罪、窃取国家机密罪、处理外国政治团体在港活动,以及香港政治团体与外国团体的联系。

邓炳强表示,当中约二至四个罪行香港国安法已涵盖,但经过2019年的“修例风波”令社会状况转变,保安局已重新进行研究,“我们的研究工作方式,是建基于当年2003年提出的23条立法建议,但由于过往几年社会发展很快,面对很多新环境,相信与当日不同,以这个作为研究起点,加上会看外国相关法例,现在香港国安法执行的情况,以及法庭的判决。”

邓炳强说,“我们去立法,一定要有效去针对在香港发生的事情或预计会发生的事情,这才是有效率的法例”,并透露有关窃取国家机密、外国政治组织在港活动,香港政治组织与外国政治组织的活动,“这些我们都要用法例去规管”。他认为,外国的国家安全法严厉,研究本地立法时会参考美国、英国等实行普通法的国家相关法例,“以国家安全法来说,外国特别是美国,比我们严厉很多,绝对会参考。”

下个立法会期或能完成《基本法》23条立法 

邓炳强承诺将尽快完成23条本地立法工作,“今届立法会会期剩很短时间,似乎未必能够做到,相信在下一个立法会期可以做到相关立法工作。”

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一年多,社会大体平静,邓炳强表示,“犯法红线画得很清楚,犯法必定拘捕,有证据必定检控,相信对试图违法人士,起警示作用。”

不过,他相信外部势力依然想利用香港去影响国家,所以不能掉以轻心,“很多外部势力都死心不息,进行很多软对抗工作,在不同界别不停把反政府、反国家、煽动仇恨的讯息制造散播”,包括近期被拘捕的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曾出版《羊村》系列绘本,正通过不同的软对抗从而想延续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加上有“孤狼式袭击”及“本土恐怖主义组织”,必定要留意及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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