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紧反腐力度 民企公职“同罪同罚”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北京官方反腐制度再度收紧,自5月起将实施一批新法规,其中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反腐新规,明确民营企业员工与公职人员腐败行为“同罪同罚”,并大幅下调入罪门槛。

中媒报道,《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最大变化在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及行贿的罪名,量刑标准全面对标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罪行,并取消过往倍数折算规则。

在入罪标准方面,新规明显收紧。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职务侵占罪为例,“数额较大”标准由人民币6万元(3.48万令吉)下调至3万元(1.74万令吉),“数额巨大”由100万元(57.94万令吉)降至20万元(11.59万令吉),且新增“数额特别巨大”标准,门槛为300万元(173.82万令吉)以上。

这也说明,民企员工如果收受回扣或侵占公司资产,累计金额达3万元,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报道指出,虽然新规强调“同罪同罚”,可是在最高刑责上仍存在差异。

民营企业人员涉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罪最高仍可判处死刑,法理上区分在于前者主要侵害私有财产权,后者则涉及公共权力与国家公信力。

你可能也喜欢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