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通缉犯偷渡新山遭熟人绑架 6嫌犯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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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绑架新加坡籍男子及其女友的6名本地男女,星期五(8月21日)上午被押往新山地庭及推事庭面控。5男1女于8时30分许在特警押送下抵达,低头掩面避开镜头。

男肉票为32岁新加坡籍男子,因违反假释条件遭通缉,今年5月偷渡入境,携带1万2000新元(约3万8000令吉)现金。

狮城男大腿遭割伤

他联系一名本地熟人后遭对方与同伙控制囚禁。绑匪抢走现金,向其母亲勒索8万新元(约25万5000令吉)赎金,后降至2万5000新元(约8万令吉),家属先付5000新元(约1万6000令吉),余款拟现金支付。

绑匪割伤其双侧大腿,将照片发给其母。女肉票为28岁新加坡籍女子,合法入境,未受伤。

男肉票母亲于8月10日报案,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与柔佛州刑事调查部随即成立特别小组。8月11日傍晚约6时,警方在士姑来顺利花园一超市附近突击,当场逮捕一名40岁男子并救出2人。警方接获的报案原本只涉及男肉票,行动中才发现女友也遭绑架。警方随后在士姑来再捕4男1女,年龄32至46岁。另有2名本地男子被捕,一人转为控方证人。

3人加控抢劫致伤

6嫌犯中5人涉刑事毒品前科,4人冰毒阳性,2肉票尿检亦阳性。警方起获钥匙、10部手机、现金(含1.2万新元及4.14万令吉)、金项链、劳力士及宝腾轿车等,总值约26.4万令吉。6嫌犯自8月12日起延扣10天至8月21日,警方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可判监禁不少于30年、不超过40年及鞭刑)及刑事法典第365条文非法禁锢(最长7年及罚款)提控;其中3人另涉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合伙抢劫,2人另涉第324条文持械致伤。男受害者因无证件扣留至8月25日,女受害者因涉毒扣留4天,之后男受害者移交新加坡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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