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州火箭办签名运动 吁政府取消电动脚车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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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霹雳州主席兼安顺国会议员倪可敏表示,霹雳州行动党周六(7日)在金宝举办的“禁止电动脚车万人签名运动”,获得中下阶层人民的热烈反响。当局在收集所有签名后,将在这个月内把名单呈交给交通部长魏家祥,让对方了解人民的不满与愤怒。

《星洲日报》报道,倪可敏表示,相关禁令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他认为政府可以管制微型交通工具,但不是全面禁止。

“魏家祥应亲自来金宝一趟,我们可以让至少3000名电动脚车用户与他会面并聆听他们的感受,而不是躲在冷气房内,出入有警车和保镖护送,完全没有体恤人民的辛苦。”

同为行动党国会领袖的倪可敏在金宝新街场出席有关签名运动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根据出席签名运动的民众反应,有者已经使用电动脚车逾10年。如果政府要维持交通安全,可以规定电动脚车使用者戴上头盔和购买意外保险,不要以一刀切的方式全面禁止。

倪可敏续指,行动党也将把该课题带到国会,要求交通部长解决问题,但这对于微型交通工具使用者而言,这是燃眉之急的日常交通需求,无法等到国会开会。因此,他也促请政府能够立刻取消这项条规。

倪可敏(右)指,行动党也将把电动脚车课题带到国会,要求交通部长解决问题。(图:倪可敏面子书)

倪可汉:条规带有富人欺穷人风向

另外,行动党霹雳州顾问倪可汉表示,根据刑事法典第297条文(在公路鲁莽驾驶或骑坐),任何在公路鲁莽驾驶者才能够被执法,而不是拥有微型交通工具的民众就会被执法,这违反了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

倪可汉认为,这项条规带有一种富人欺负穷人的风向,因为微型交通工具的使用者大多来自B40群体,全面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是不合理的。

他表示,根据甲巴央区州议员许崇信提出的数据,并无微型交通工具引起的死亡意外,因此他认为微型交通工具更容易使用,应该被鼓励而不是阻止。他续指,若允许骑摩托车的法定年龄为16岁,那合法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的年龄可设置在15岁。

这场签名运动吸引约300名微型交通工具使用者出席。另外,出席者也包括克兰芝州议员张哲敏、阿斯达卡州议员张宇晨、也朗州议员罗思义,及巴占州议员黄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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