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前总检察长:谋杀案适合保留强制性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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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总检察长阿布达立认为,强制性绞刑有必要存在,尤其是谋杀案。

阿布达立在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专访时,受询及如何看待政府废除强制性绞刑的决定称,无论是否强制,政府的政策都是以法律为基础的,而且法律必须符合人民的利益以及强制性绞刑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他认为,对于谋杀案,强制性绞刑有其重要性,毕竟杀了人,死者无法复生,因此,他个人觉得只有谋杀案是适合强制性绞刑。对于其他同样强制性绞刑的案件,如果不是涉及人命的,或者可以监禁取代。

“根据伊斯兰宗教的角度,如果一个人无缘无故被杀,他也应该被杀,而大马的联邦宪法阐明,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不过,在法庭上,最重要的是证明是凶手是否有杀人意图,如果凶手是没有意图杀人,则是会面对另外的刑罚,而不是强制性绞刑。”

无期徒刑比强制性绞刑更残酷

他反而认为,终身监禁(无期徒刑)比强制性绞刑更残酷,因为它违反人权,对此,政府有必要重新检讨和修改。如果修改法令,政府也不可只看一项法律,而是需要整体的修改,当然这是总检察长的任务,如果以坐牢20或30年取代无期徒刑,是否更恰当,总之,法律的修改必须根据案件和当下的情况而定。

他以大马的贩毒法律为例子,即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被控贩毒罪名者,也是强制性绞刑,不过,该条文也于 2017 年修改,在特定情况下,法庭有司法权以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过 15下替代强制性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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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阿布达立指出,当他还是在职法官的时候,即便有些案件在他看来应予强制性绞刑,但很多法官都判被告监禁。

“举例说,如果被告是主谋,他的刑罚应该是更重的,因为他利用别人的弱点,取得更大的利益。”

但是他也说,就算下判了,也未必执行。因为强制性绞刑的刑罚都有自己的程序,案件会提交给宽赦局考量,法官将就是否执行强制性绞刑给予意见。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总检察长也是宽赦局的成员,他的看法也会获考虑在内,宽赦局经过权衡利便再做定夺。

无论是否废除死刑 犯人还是会铤而走险

询及废除强制性绞刑后,是否会增加犯罪率时,他指出,即使贩毒的唯一刑罚是强制性绞刑,但还是有很多人铤而走险。

“我一直认为,对犯人而言,不管别人怎么说,他们都不会理会,他们还是会犯罪。记得以前贩毒案年年居高,政府在1983年修改法令,实行强制性绞刑,但是情况还是一样没有改变,可悲的是到现在,还是有败毒案,甚至有人种大麻。”

他续称,如果真的废除强制性绞刑,也不应影响之前已判的案件,因为我们的法律并没有追溯过往(back dated)。

另一方面,12年前轰动全国的商人苏西拉哇蒂谋杀案件的被告在2017年被判强制性绞刑,然而政府打算废除强制性绞刑后,该案件死者长女接受访问时感到震惊,并希望不要让蓄意谋杀的杀人犯有第2次机会。

她说,一旦政府废除强制性绞刑后,相信会有更多蓄意谋杀的案件发生,并强调政府不该轻视蓄意谋杀的案件,并指出曾在2019年发起请愿,要求政府撤回废除强制性绞刑的做法,并获得国人支持,因此她希望政府慎重考虑,并明确说明废除强制性绞刑是针对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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