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判刑日坠楼轻生 父自责:是我做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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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27岁男子强奸和非礼罪成,原定昨早到高庭接受判刑,却不见踪影。高庭当下发出通缉令,不料青年已在昨天清晨坠楼身亡,被告的父亲自责哭泣,“是我做得不够好,没有好好陪他。”

新加坡媒体《新明日报》报道,王俊雄(28岁,音译)生前面对强奸与企图强奸两项控状,分别指他于2019年3月23日,在中部组屋单位内强奸18岁女子,以及于2018年4月,在克拉码头的厕所内拉下27岁女子裤子企图强奸她。

王俊雄去年11月被判强奸罪成后,昨日原本应该现身法庭接受判刑,但他迟迟没有出现,法官因此发出通缉令,怎料不久便传来他已坠楼身亡的消息。

王俊雄于周四(3日)早上6时55分,从荷兰通道第18D座组屋坠下,警方证实接获通报,民防部队的医疗人员当场宣告他已身亡。

父亲自责没有陪伴儿子

《新明日报》记者辗转找到王俊雄的父亲王先生(56岁),他接受访问时难言伤感,好几度落泪。

王先生表示,儿子是兼职送餐员,两年来因官司缠身而郁郁寡欢,无论家人如何关心他,他依旧绝口不提,不愿讨论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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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日前警员上门通知,他才得知儿子已过世,没有留下遗言。对此他坦言,儿子轻生的举动令他非常气愤,但也万分自责。

据记者观察,王先生家中摆放了王俊雄的手绘画像,王先生表示事发后一直望着画像,想念儿子。

“现在想起来就哭,这28年来,我做得不够好,没有好好陪他。”

他表示,昨日原本想陪儿子出庭,没想到发生这种事,今天将会领出儿子的遗体,并在今晚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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