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来月经女穆斯林不必禁食 餐厅却坚持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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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斋戒月期间,病人、孕妇、来月经的女性、哺乳妈妈、老人及小孩都可以不必禁食,但近期传出有来月经的女穆斯林到西餐厅用餐,却被坚持赶走;还有另一名女子曾在怀孕期间到快餐店用餐,遭店员阻止,还请她离开。

来月经女穆斯林被“赶客”事件发生在吉隆坡城中城阳光商场(Suria KLCC),当时女穆斯林和华裔友人到的某家连锁西餐厅用餐,尽管已经解释因为经期可不必禁食,但餐厅还是坚持把她们赶走。

这件事是在名为曼迪的华裔女子在推特上传帖子后引起热议,“只因为我们之中有人是穆斯林,我们被KLCC这家西餐厅赶了出去,尽管她来着月经。”

她表示,她们其实有当场询问店员,这个规矩是根据法律还是制度,哪个执法机构会执行惩罚,但店员的回答都很模糊,似乎毫无准备。

西餐厅仅依通告行事?

她也贴出了西餐厅张贴的联邦直辖区宗教局通告,促请“尊重斋戒月”,强调在斋戒月期间,向任何穆斯林售卖食物、饮料及香烟;以及穆斯林本身公开进食、喝水及吸烟,皆是违法行为。

初犯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则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不过,通告上并没有注明,孕妇、来月经的女性、哺乳妈妈或老人可豁免斋戒。

根据伊斯兰教条,女性生育期间或月经期间不能封斋,须待血净后做大净再封斋和还补所缺之斋。

截至今午1时30分,西餐厅及购物商场仍未回应此事。

怀孕快饿死 却遭快餐店禁止入内用餐

就在推特上有人讨论孕妇、来月经的女性、哺乳妈妈或老人家在斋戒月期间堂食,却被一些人刻意讽刺“原来有人没斋戒”之际,另一名女子也分享自己去年非常难受的经历。

这名女子娜比拉在推特上发文指出,她去年怀孕的时候,有一天她下班后感觉非常饿,于是走到一间快餐店准备用餐,并告诉店员她已经怀孕了。

“即使我告诉他们我怀孕了,他们还是不允许我进去用餐,我请求他们让我用餐,但最后他们请我离开。”

她说,由于她怀孕后总会感觉饥饿,而且她必须步行到轻快铁站,乘搭轻快铁回家,所以她需要能量。而且,在她怀孕期间,一旦感到饥饿就要立即进食,否则会全身颤抖虚弱。

“尤其这是在我怀孕初期,不是我随随便便就要在斋戒月期间公开进食;有些人永远不明白,有一些穆斯林是获准在斋戒月期间进食的。”

她说,希望未来能修改斋戒月期间在公开场所用餐的政策,同情那些与她有相同经历的女性及其他有需要的人们。

另外也有马来女网民表示,许多食肆都应该在斋戒月期间,设立对经期、怀孕与哺乳女性友善的空间,否则这些女性总是遭到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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