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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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将“阴阳合约”列逃税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明确将签订“阴阳合约”视为逃税方式之一,为此后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确切依据,并将于20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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