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阴阳合约”列逃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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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人范冰冰多年前的“阴阳合约”案促使官方加强对影视业的税收征管,北京当局目前更将签订“阴阳合约”明确列为逃税手段。

范冰冰2018年卷入“阴阳合约”逃漏税案,因此遭罚约人民币8.84亿元,之后又有女星郑爽传出以相同手法逃税。

中国政府今年决定加大惩处“阴阳合约”力度。

320开始实施

综合中国媒体报导,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星期一(3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明确将签订“阴阳合约”视为逃税方式之一,为此后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提供确切依据,并将于20日开始施行。

此外,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报导,针对假发票泛滥、虚开发票猖獗等情况,该解释也对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定罪量刑,将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而进行虚开的行为。

重新定义逃税罪定罪量刑数额

该解释还重新定义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将逃避缴纳税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分别认定为中国刑法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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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解释还确立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从宽处罚政策。

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被告人若积极补税、有效合规整改的被告单位将从宽处罚,且若税务机关无依法下达追缴通知情况下,将不追究刑事责任,以此督促税务机关及时查处税收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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