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网红命案】黄明志申请撤拥毒罪 案件429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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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歌手黄明志涉嫌拥有冰毒及壮阳药一案星期三(4月8日)进行案件管理。辩方已正式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寻求撤销控罪或改控较轻罪名,控方证实已收到申请,法庭择定于4月29日公布结果。
在星期三的的案件管理中,主控官诺莱妮扎都副检察司向推事凯鲁妮莎表示,控方于两天前收到辩方通过电邮发送的陈情书,由于时间尚短,尚未能完成审阅。
对此,黄明志的新任代表律师诺阿米娜都补充,虽然电邮是两天前发出,但她早在3月16日已将陈情书原件呈交至吉隆坡刑事案提控组主任办公室。
基于控方需要时间考量,双方达成共识,建议将案件管理日期定于4月底。推事随后批准此建议,定于4月29日确认控方是否接纳陈情书。
面临2项控状
现年43岁的黄明志目前面临两项控状,他被指其于2025年10月22日下午4时30分,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客房内拥有1.57克冰毒,因而抵触拥毒罪。若罪成,最高可判罚款10万令吉、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黄明志被指其在同一时间地点拥有0.78克壮阳药(西地那非),因而触犯拥有违禁药罪。若罪成,最高可判罚款5万令吉、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源于去年10月,台湾网红谢侑芯在来马期间于酒店不幸离世。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黄明志当时与死者同处一房,随后在房间内搜获9颗蓝色药丸,黄明志当场被捕。
尽管黄明志最初面对的“滥用毒品”控罪因尿检报告呈阴性,已于去年12月获判无罪释放;但控方随后于今年1月修改并新增了上述两项关于“拥有违禁物质”的控状,案件至今仍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