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南校园霸凌案 警方依法查未成年涉案者
针对近日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丹南校园霸凌事件,沙巴警方已正式立案调查。由于所有涉案者均为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警方表示将依据现行法律中有关未成年人的特别条款,依法审慎处理。
沙巴警察总监赵迪狄坤6月25日在甘拜园出席活动后向记者证实,警方已向受害学生及所有涉案嫌疑人录取口供,并援引刑事法典第509(b)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展开调查。
据早前报道,这起霸凌事件发生于本月11日,地点为丹南一所小学的女生宿舍。受害者为一名10岁女童,因疑似不慎撞倒晾衣绳致他人衣物掉落,随后遭到一名11岁同班同学的斥责、拉扯头发及拳打脚踢,导致脸部及腿部受伤。
丹南警区主任阿兹米尔此前透露,警方已传召3名涉案女学生协助调查,包括涉嫌施暴者以及涉嫌拍摄和传播视频者,同时扣押了涉案手机等证物。
涉案者均未满12岁
赵迪狄坤特别指出,由于涉案者均未满12岁,案件处理需兼顾法律保障条款。根据刑事法典第82条文,未满10岁的儿童对任何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而第83条文则规定,10岁以上但未满12岁的儿童,除非能证明其具有足够的成熟心智来理解行为的性质与后果,否则也不负刑责。
尽管如此,赵迪强调警方仍会按照正常程序完成调查,并提交律政署作进一步法律指示,绝不容忍校园暴力行为。
赵迪狄坤在记者会上也强烈呼吁公众停止传播相关霸凌视频,或对涉案学生的照片进行剪辑、加工及二次散播,以免对未成年当事人造成进一步伤害。
“我理解部分人士的初衷是希望借此提醒社会,避免类似霸凌事件再次发生,但过度传播,甚至夹杂部分领袖人物的评论,并不符合我国社会的价值与规范。”
文拉纳州议员加马威加化早前也呼吁各界尊重受害者家属及涉事学生的意愿,不要再让相关照片和视频继续在网络上流传,并将案件全权交由警方调查处理。
教育局严正看待校园霸凌
沙巴教育局总监莱欣赛丁表示,当局严正看待校园霸凌事件,绝不容忍任何学生在校园内涉及伤害、威胁或不当对待他人的欺凌行为。教育局已提醒各校加强监督机制,包括增加校园及宿舍范围的巡视次数,同时持续向学生灌输正确价值观,以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若学生之间出现纠纷或矛盾,教师及宿舍管理员必须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并及时介入,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莱欣赛丁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