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裁定解雇不当 中企前员工获赔1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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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工业法庭裁定解雇不合法后,一名前中国交通建设私人有限公司员工获判赔偿15万2000令吉。

工业法庭日前裁定,中国交通建设有限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M) Sdn Bhd)解雇一名前员工的决定不合法,并判令公司向该员工支付15万2000令吉作为赔偿。

案件主角为王思静(Wong Si Jing、音译)。她在被解雇后不服公司的处理方式,于两年多前将雇主告上工业法庭,指公司以“职位裁撤”为由终止其合约,但实际情况并不符合合法裁员的条件。

根据案情,王思静于2022年7月受聘为合约经理,负责公司相关项目的合约管理工作。其聘用条款明确指出,任期将持续至相关工程项目在2026年完成为止,属于有明确期限和项目基础的合约职位。

然而,2023年6月,公司突然通知王思静,其合约将不会获得续签,并指合约将于同年8月2日到期。公司方面解释,不续约的原因是“项目优先事项出现调整”,并强调相关决定属企业营运需要。

当事人:形同单方面解约

王思静则认为,公司所谓的“项目调整”并不足以构成合理解雇理由。她指出,自己的职位并未真正消失,相关职能仍持续存在,公司的做法实质上等同于单方面终止合约,构成不当解雇。

工业法庭在审理后裁定,雇主未能证明终止合约的决定符合公平及合理原则,也未能充分证实其“裁撤职位”的说法。法庭认为,公司在处理人事问题时未遵循正当程序,对员工造成实质损失,因此裁定解雇不合法。

最终,工业法庭判令公司向王思静支付15万2000令吉作为赔偿,以弥补其收入损失及相关权益。此案也再次引起社会对合约员工保障、企业裁员理由及雇佣公平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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