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规避服刑判有罪 塔辛入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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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最高法院星期二(9月9日)就前首相塔辛在贪污滥权案被判处监禁,在获得假释前完全没有入狱服过一天刑期是否合法作出裁决。泰国最高法院裁定塔辛必须入狱服刑一年。
路透社报道,76岁的塔辛星期一(9月8日)在曼谷廊曼机场现身,信守此前承诺前往迪拜体检后最迟周一回国的说法。
塔辛2006年因泰国军方发动政变下台,在海外流亡长达15年。亲军方政党与为泰党组成执政联盟后,塔辛于2023年8月结束流亡回返泰国。
贪污罪成不曾在牢房待过
回国后,他马上因贪污滥权罪被法院判处坐牢8年,后来获泰王哇集拉隆功特赦,刑期减为一年。塔辛在入狱第一晚就以健康理由转到医院私人病房,直到2024年2月获得假释,不曾在牢房待过一天。
塔辛的律师2025年6月坚称塔辛在住院期间一直生病,并已经完全服完刑期。警方则查封了塔辛的医疗纪录,传唤了20名证人,包括一名前惩教部门负责人和为塔辛治疗的医生。泰国医药理事会早前已就此事纪律处分3名医生,指他们滥用职权,签发医疗证明批准塔辛从监狱转移到曼谷警察总医院。
在法院宣判兼下议院上星期五选举新首相前夕,塔辛上星期四乘坐私人飞机离境,原定前往新加坡进行健康检查,但因在机场被移民局扣查而延误行程,临时改往阿联酋杜拜,他否认有意潜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