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喷火枪持非法枪 台艺人之子孙安佐遭诉
台湾艺人孙鹏、狄莺之子孙安佐(孙健豪)因自制喷火枪并在公共场所测试,同时持有非法枪械,台北士林地方检察署星期一(6月29日)依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刑法妨害公众往来安全及恐吓公众等罪名提起公诉,陈姓友人亦同案被诉。
侦查期间,检察官声请对孙安佐羁押禁见获准。士检预计星期一上午将全案移审士林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是否续押。
7次测试喷火装置
今年1月至5月间,孙安佐在台北市及新北市共7次操作肩负式喷火装置,测试地点均为公众往来的道路、步道或停车场,每次将气阀开启至最大,产生长距离大范围高温火焰及大量黑烟,并有油气溢漏,造成公众往来危险。其中5次(分别为1月1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3日及5月1日)由孙安佐独自进行,另2次于4月22日下午5时至6时许及当晚7时许,与陈姓友人共同实施。
检方查出,邱姓负责人于今年3月28日以公司名义与孙安佐签订合作协议,由公司制作短影音,孙安佐配合拍摄,每支影片报酬新台币5000元(约637令吉),并须配合宣传活动;江姓摄影师则负责部分影片的企划、拍摄及后制。4月22日,孙安佐提议拍摄喷火装置测试影片,由其操作装置、陈姓友人协助点火、江姓摄影师拍摄后制,影片于5月14日在孙安佐的社群帐号公开上传,孙安佐共获报酬新台币2万5000元(约3185令吉)。
曾网购3枝违禁枪
检方另查出,孙安佐于2018至2019年间,透过网路以新台币1万至2万元(约1274至2548令吉)购入具杀伤力的非制式霰弹枪一枝、具杀伤力的制式空气枪一枝,以及公告查禁的仿克拉克模拟枪一枝。
士检当天侦查终结,依刑法妨害公众往来安全及恐吓公众罪嫌起诉孙安佐及陈姓友人,并依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另以持有具杀伤力枪械及持有公告查禁模拟枪罪嫌起诉孙安佐。邱、江2人则以涉嫌恐吓公众罪获缓起诉,缓起诉期间各为1年,须各向公库支付新台币2万元(约2548令吉),并完成法治教育系列课程8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