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财政部公布电子发票详情 林慧英:数码化新时代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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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e-Invoice)措施将根据企业的年度营业额门槛,从2024年8月起分阶段实施,其中年度营业额超出1亿令吉的公司即将在8月1日开始执行电子发票措施,估计约5000家公司的将在8月1日起率先落实电子发票制度。

大马财政部宣布,首阶段电子发票制度将于8月1日开跑,同意给予6个月宽限期,违规者不会受到对付。而且电子发票分成3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有6个月的宽限期。

“违规者不会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0条文下被提控,上述条文是有关合并性电子发票的规定。”

为了表扬成功按规定时间内实施电子发票的纳税人(未使用上述宽限期),其购买信息及通信技术设备(ICT)和电脑软件的资本津贴申请期限将从3年缩短至2年,有效期从2024年评税年度(TT)开始至2025年评税年度(TT)为止。

大马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表示,落实电子发票意味着数码化的新时代,提高效率、透明度和问责制,而电子发票可以打击欺诈、提高税收合规性、减少错误并符合环境目标,促进经济增长和全球竞争力。

林慧英在文告中指出,推出MyInvois免费平台,旨在促进所有纳税人无缝过渡到电子发票,并简化电子发票流程,使企业更容易管理交易并遵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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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Invois专注于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MSME),代表我们数码化进程中的重大进步,使各种规模的企业都能不受财务障碍地接受数码化转型。”

根据政府发布的消息显示,电子发票的落实时间表分别为2024年8月1日,年营收达到1亿令吉的企业;2025年1月1日,年营收在2500万至1亿令吉之间的企业;以及2025年7月1日,涵盖所有纳税人。

同时,纳税人可以选择2种电子发票提交机制,即:

a) MyInvois网站

  • 由税收局管理的网站。
  • 所有纳税人皆可免费使用。
  • 在API连接无法使用时,供需要开电子发票的纳税人使用。

b) 应用程序接口 (API)

  • API是一组编程代码,允许纳税人的系统与MyInvois系统之间,直接传输数据。
  • 需要在技术和现有系统调整方面,进行初期投资。
  • 适用于大型纳税人或交易量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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