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网台主持人煽动及洗黑钱罪成 入狱3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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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网络电台主持人尹耀升(外号“杰斯”)承认煽动罪和洗黑钱罪,周五(7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监32个月。

尹耀升因涉嫌2020年在网上节目发布煽动言论,宣扬香港“独立”、呼吁外国政府制裁香港官员,以及连同助手利宝丽清洗1032万港元(约612万令吉)黑钱。

54岁的尹耀升原本被控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及洗黑钱等共10罪,早前承认其中4项罪名,其中一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及3项洗黑钱罪。

法官在判刑时称,传媒对普通市民具有影响力,尹耀升却利用其网上平台作出煽动行为,当时香港正经历连串、持续并严重的暴力冲击和违法行为,当中有不少大规模、长时间和影响广泛地区或多个地点的暴动或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结,而尹耀升在这样的社会氛围和环境下,作出煽惑行动,明显是“火上加油”,加剧破坏社会安宁和治安的风险。

“涉案节目上载至YouTube ,流传极广泛,在当时社会氛围下,被告仍煽惑他人执行私刑、掟汽油弹等,无疑是火上加油,即使《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他仍继续犯案,挑战法律,案情极之严重。”

法官说,《香港国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法例生效的5个月内,尹耀升仍持续其非法行为,直至被拘捕为止,明显是挑战法律,就煽动罪判尹耀升囚禁14个月。

法官说,至于3项洗黑钱罪涉及逾1000万,长达9个月、超过410次提存款转账交易期间,尹耀升指示助手利宝丽(52岁)协助处理财产,明显是主脑,就此3罪分别判他入狱12个月、20个月及12个月,3项罪名同期执行,但其中18个月与煽动罪分期执行,即尹耀升的总刑期为32个月。

控方称若尹耀升同意案情及充公令,余下6项罪名将留在法庭存档,包括涉及其助手利宝丽的两项洗黑钱罪名。

案件上月初提讯时,尹耀升同意法庭颁下充公令,将交出逾487万港元(约288万令吉)资产。

法官早前已称会充公尹耀升的487万港元资产,7日正式下达指令,并限尹耀升须在6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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