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未接种疫苗空服员 国泰航空遭指触犯歧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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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开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空服员,香港国泰航空遭平等机会委员会警告或已“间接歧视”,可能违反《歧视残疾条例》。

香港平等机会主席朱敏建表示,航空公司员工所遭受的对待或可在《歧视残疾条例》下以个案处理,并披露部份被解雇员工已向该委员会做出投诉。

朱敏建周一接受电台访问时说,如果雇员因无法获得疫苗接种以满足公司要求,进而感受本身遭不平等对待,或者遭到歧视以至被解雇,可以向该公民体进行咨询。

他表示,因健康理由选择不接种疫苗可被视为合理的解释,因此雇员如果认为本身理由正当,可要求调解或采取法律行动。

上周,国泰航空指基于部份空服员未在8月的期限内接种疫苗,因此该公司已决定将他们解雇,同时强调被解雇者未提呈豁免接种疫苗的医药证明。

该公司也指称,该公司9月起的所有航班,都将由已接种疫苗的空服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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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被解雇的员工反驳了国泰航空的说法,其中一名被辞退的女空服员在同一个电台节目中受访时称,本身因怀疑有心肌疾病而未确定是否应接种疫苗,依然被公司裁退。

“我6月因胸痛去看医生,虽然心电图显示心脏有问题,但未确定病因,预计本月尾会再求医。”

受访者称,她已向公司提交了心率检查报告,但她却于上周接获通知,指她未有合理原因不接种疫苗,因而中止雇聘她的合约。

她说,在病因未解之前,她无确定接种疫苗不会有副作用,国泰航空僵化的判断方式,令她无法接受。

为此,受访者将向香港劳工署寻求协助,并披露一些同侪已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求助。

劳工署发言人受访时说,尽管目前没有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特殊规定,但雇员可以考虑就雇员不合理更改雇聘合约提出索赔。

朱敏建受访时未针对上述空服员个案做出评论,但强调雇员若无法出示医药证明而无法履行基本职责,雇主有权解雇员工,但将雇员调到其他部门也是一种处理方式。

他补充,截至上月,该会已收到有关涉及疫苗接种而产生特别待遇的129项求助查询和8宗投诉。

国泰航空受询时,拒绝针对女空服员个案做出回应。

本周一,一名来自卡塔尔的26岁人士,即使完成两剂疫苗接种,但在检测中依然呈现阳性反应。然而专家表示,虽然疫苗的保护有限,但大大降低了重症和死亡危胁。

随着上述输入型病例,令香港累积确诊病例达1万2146人,死亡病例累积达21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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