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移民涉诈领强积金 逾20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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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拘捕20人,涉嫌讹称移居中国大陆,使用虚假声明诈领强积金,主要涉及使用英国BNO护照移英的港人。有移英港人称,若非当局不接受以BNO护照移英来申请领取强积金,不会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简称强积金)是类似退休金,雇主及雇员强制性参与,每个雇员会有一个强积金供款户口,每月从薪资扣除若干款项,上限港币1500元(约马币906令吉)来供款。雇主也需为雇员作出同样供款。

一般情况下,港人要年满65岁才可取回强积金,其他情况下如永久离开香港等,则可申请提早领取强积金。

综合明报等港媒今天报导,廉政公署早前破获一个贪污犯罪集团并拘捕20人,涉嫌讹称移居大陆,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及法定声明申请提早领取强积金。

香港廉政公署大楼。(图:维基百科)

被捕人包括一名被指为集团首脑、任职保险代理的强积金中介,以及10多名强积金户口持有人,据悉部分是移居外地港人,早前回港时被捕。

明报引述环凯移民顾问董事张家禧表示,相信事件主要涉及使用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移民英国的港人,因为移民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国家的人会获发“移民纸”及相关签证,一般循正常途径申请已可顺利提早领取强积金,但因港府不承认BNO,对于透过BNO签证移居英国的港人,要提早领取强积金是一大障碍。

报导引述一名移英港人李先生(化名)表示,曾与家人向一家律师事务所支付3万元协助取回强积金。他们要与律师事务所签署保密协议,并要先返回香港再到大陆,假装移居大陆。

他表示,因为没有回乡证而没有回大陆,但家人按律师事务所指示完成程序,最终也无法取回强积金。

李先生表示,使用香港特区护照移居其他地方的港人均能取回强积金供款,若港府承认BNO护照,便不会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钱是我的,为什么不让我取回?”

2020年香港实施国安法,英国政府于2021年1月31日起,开放持有BNO护照的港人移英,在英国居留5年后,可以在第6年申请成为英国永久居民。

中国外交部及港府其后表示,不再承认BNO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和身分证明。负责监管强积金的积金局其后发表声明称,强积金户口持有人不能用BNO护照或其相关签证,作为永久离开香港的理由来申请提早领取强积金。

在此情况下,不少移英港人在未成为英国永久居民前,都无法取回强积金。一些在港工作多年或薪水较高的港人,可能累积了数十万或逾百万元的供款,对移居外地展开新生活很重要。

据英国内政部,截至今年3月已有13.91万港人的移英申请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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