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踩雪糕致十级伤残 掉雪糕者担责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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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案件,张氏与李氏住户在社区电梯前吃雪糕时,不慎将一小块雪糕掉地,造成王阿姨踩到滑到,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于是,将住户两人及社区物业公司告至法院索偿。结果法院宣判,掉雪糕的两人也需担责四成。

不过,除了掉雪糕的张李两名住户作为危险源的制造方需承担40%责任;社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地面卫生,承担30%责任;伤者王阿姨也要对自己走路时未尽到相应的审慎注意义务,承担30%责任。

《澎湃新闻》报导,张李两名住户回家时在电梯门口吃雪糕掉了一块,导致经过的王阿姨踩到地上的雪糕污渍摔倒,结果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本次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治疗等费用约为12万元人民币(约7.8万令吉)。

踩到雪糕受伤 自身也有责任

法院认为,王阿姨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踩到雪糕污渍滑倒受伤,自身也有责任;张李两名住户未对掉落的雪糕污渍进行清理,具有一定的过错责任;清洁人员未对该雪糕污渍进行及时清理,社区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足,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报导指出,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张李两名住户作为危险源的制造方,承担40%责任;社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地面卫生,承担30%责任;王阿姨走路时未尽到相应的审慎注意义务,承担3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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