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个资保护法修正案 料年杪前呈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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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通讯及数码部长法米指出,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709法令)修正案有望在年杪前提呈国会。

他表示,其部门包括个人资料保护局(JPDP)正在对前朝政府的修正案探讨数项改善,然后提呈总检察署。

“我们正在探讨可以纳入的数个新层面,以及该法令的合理性及适用性,包括例如对于联邦和州政府,该法令有一项条文清楚不能被联邦和州政府使用,我们探讨是否可纳入。”

法米说,修正案也将研究一旦发生资料外泄,是否强制持有资料的公司或资料用户向个人资料保护局禀报。他指出,此外,被发现滥用资料的公司罚款总数,也需调升至最高水平。

他说,他对自2017年以来,约25间公司涉及外泄资料而被罚款的平均数额感到失望,平均每间公司仅被罚2万4000令吉。

“这是一个非常可悲的数字,这是因为外泄的资料可能上千、数十千或数百千,这是过去15年的罚款总数,目前(罚款数额)肯定是不再合适。”

个资保护局提升为法定机构

另一方面,法米说,通讯部也计划把个人资料保护局提升为法定机构,以确保该局拥有更多资源遏制个人资料外泄的课题。

“若我们要发展数码经济,我们不能仅寄望于一个机构,该机构(人资料保护局)必须获得提升,以便在执法方面等等拥有更多人手。”

提到网络诈骗课题,法米说,通讯部一直在设法打击这日益猖獗的罪案,包括与电讯服务提供商展开讨论,以及探讨设立机制拦截来自外部意图诈骗的电话,多个先进国已落实此措施。

他指出,通讯部也持续提升用户的数码素养,以灌输民众对网络诈骗的意识。

“商业罪案调查局指出,有超过14种网络诈骗形式,若我们封锁他们(骗子),他们不停寻找其他途径。

“我们将通过新闻局广泛传达资讯,提高民众对诈骗案的醒觉,也与在基层的社会大众合作,包括在清真寺、其他种族的宗教膜拜场所、睦邻计划中心及学校传法关于网络诈骗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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