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罪成或判监72年 大马前首相舞弊案12月8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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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上诉庭择定12月8日(周三),对大马前首相纳吉的4200万令吉SRC公司资金舞弊上诉案作出裁决。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今日发文告指出,上诉庭将于当天早上9时,为此上诉案件下判。

由阿都卡林、哈丝扎娜及瓦兹尔阿兰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此前聆审这项上诉申请长达15天,并在5月18日完成审讯。

68岁纳吉或判监72年

现年68岁的纳吉要求撤销对他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资金上,被指滥权(1项)、洗黑钱(3项)和刑事失信(3项)共七项指控的定罪。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去年7月28日裁定纳吉7项控状罪名成立;其中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则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

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由于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若纳吉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罚款,则以5年牢狱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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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在去年7月30日针对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并以两名担保人及两百万令吉保释金保外。

此案的主控官是西丹巴兰副检察司,纳吉的代表律师则是丹斯里沙菲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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