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SRC洗钱案换法官审理 529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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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前首相纳吉3项涉嫌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黑钱案,将由新高庭法官慕尼安迪接手审理,并择定5月29日再过堂。 

此案的原承审法官莫哈末再尼已受委为上诉庭法官,因此这起高庭案件,交由新的高庭法官审理。

接手此案的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周五(3月3日)在案件过堂时,择定5月29日再进行案件管理。

较早前,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洛夫副检察司说,控辩双方之前通知法庭以便展延该案审讯,因为纳吉向联邦法院要求重新检讨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判决结果,尚未出炉。

他指出,司法检讨下判的日期还未敲定,联邦法院主簿官将在近期内通知日期,控辩双方因此要求将洗钱案的案件管理日期定在5月。纳吉的代表律师阿莱斯泰尓也赞同将案件择定5月再过堂。 

2019年2月3日纳吉对面控的3项洗钱控罪表示不认罪,并否认通过名为“Amprivate Banking”的银行户口接受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控状指他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集团大厦的大马银行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纳吉原在地庭面控,但应控方的要求,案件于2019年3月13日转移到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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