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商说资】欧盟碳关税10月杀到 大马出口业影响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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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企业减碳的“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将在今年10月上路,究竟这会对大马出口商,造成多大杀伤力?

先阐述故事背景。作为实现2030年温室气体较1990年降低55%、2050年“碳中和”目标的一部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今年5月10日共同签署CBAM法案。根据该法案,今年10月至2025年12月31日是引入CBAM的过渡期。

在这段过渡期,CBAM涵盖的产品例如肥料、水泥、钢铁产品、铝制品、氢气等的进口商,需按季度向欧盟执委会汇报相关产品碳排放量等资讯。而过渡期结束后,也就是2026年1月1日起,欧盟进口商必需购买CBAM凭证抵消碳排放量,才能进口产品至欧盟。

CBAM填补现有碳交易体系不足

其实,CBAM并非欧盟首个倡议减碳的举措,早在2005年,欧盟已成立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该体系下,每个行业都有特定碳排放量顶限,同时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免费碳排放配额。若企业减碳有成,即生产期间排放的碳少于手上配额,则可将多出的配额转售给额度不足的业者。

值得一提的是,全球电动车业巨头特斯拉(Tesla),曾透过这类交易体系,赚取丰厚收入。2019年,特斯拉藉由碳排放权取得收入5亿9400万美元,而2020年的收入则飙升至15亿8000万美元,支撑起该公司不断上扬的生产成本。

然而,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初衷看似美好,却存在一大弱点。拉曼大学经济系教授黄锦荣,接受《亚洲电视》访问时指出,该体系将引出“碳泄漏”(Carbon Leakage)问题,即高排碳量的企业会选择将生产线,外移至规范较为宽松的国家避开减碳成本,再出口至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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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年累月下,欧盟进口的高碳产品随之增加,与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为填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不足,欧盟决定推出CBAM堵住上述碳泄漏问题,让企业无法透过生产线外移的做法,绕过欧盟减碳议程。

欧盟属大马第四大出口市场

眼见CBAM兵临城下,大马出口商将面临多大冲击?

大马和欧盟早已建立密切的贸易往来。据大马对外贸易发展局(MATRADE)的资料,今年首7个月,大马对欧盟出口额约为650亿令吉,占总出口额的7.9%,仅次于东盟市场、中国与美国,至于商品,则包括电子电气设备、石油产品、化工产品、钢铁等。而欧盟个别国家中,荷兰、德国、比利时是前三名出口市场。

就欧盟落实CBAM而言,黄锦荣认为大马出口业遭受的冲击称不上严重。原因在于,并非所有商品都遭受影响,毕竟欧盟针对的仅是数个碳排放量极高的行业或商品。其次是,纵观大马出口市场,欧盟只占据极小份额。

此外,黄锦荣也提及,大马政府也可选择透过两管道提出申诉,要求延后执行CBAM或修改条例。第一,以“不公平对待贸易伙伴国”之名,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申诉,“一旦提出申诉,CBAM就有可能延后落实。”第二,控诉CBAM的落实,已违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BDR)。

换句话说,从CBAM涵盖范围、出口份额、CBAM落实的难点上考量,该机制对大马出口业带来的冲击,算得上微乎其微。

大马减碳无退路

但这并不意味,大马可忽视CBAM的来临,或对减碳倡议两手一摊,原因为何?

随着环保意识在全球抬头,减碳正是大势所趋。除欧盟早已设定减碳目标,美国也放眼在2030年,让碳排放量较2005年的水平减少50%至52%;大马的另一主要贸易伙伴 – 中国也设下目标在2030年,让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至少65%,并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而大马也不遑多让,承诺在2030年,让碳排放量比2005年水平减少45%,且设下目标在2050年达到碳中和。

与此同时,美国也正在制定自身版本的碳关税《清洁竞争法案》(CCA),预计会在2024年开始落实。换句话说,如今并非仅有欧盟重拳出击,贡献大马出口额逾10%、作为第三大出口市场的美国也在后来居上,力求和欧盟争夺在全球抗暖化议程的话语权。

由此可见,减碳是一条“不归路”。黄锦荣亦认为,大马应视CBAM的推出为能源转型的契机,“长远来看,大马无法逃避这一项课题,毕竟继欧盟之后,会有更多经济体推出这类减碳机制。”

然而,面对减碳、能源转型的浪潮,大马并非毫无作为。例如,大马政府在今年7月公布“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NETR),阐述能源转型的目标。另一方面,大马交易所(Bursa)在今年三月底,和合顺(UMW,4588,主板消费股)、马银行(MAYBANK,1155,主板金融股)签署合作备忘录,启动中央永续发展平台,计划今年底开始,强制主板上市公司在平台上提交有关环境、社会与监管(ESG)的讯息。

此外,马交所也在2022年12月9日成立“大马碳交易所”(BCX),提供三种碳交易模式,即碳信用拍卖、碳信用标准化合约的现货交易、场外交易的现货交易服务。

大小企业冲击不一

对大马生产和出口商而言,能源转型和减碳已经是不得不为的事,而这过程中,难免会伴随着大量合规成本。众企业是否有能力应付?

黄锦荣认为,在这课题上,大小企业受影响的程度、转型意愿截然不同。若是大企业和上市公司,比较有诱因或能力落实能源转型。第一,上市公司需要符合马交所关于汇报ESG讯息的规定,而且国内外愈来愈多投资基金,会以企业有否实践ESG,作为要不要投资的指标。第二,大企业拥有较多资源、资金来落实能源转型。

反观中小企业(SME),则可能在减碳方面裹足不前,在黄锦荣看来,原因在于许多SME产品无外销,或者没有主攻欧美市场,因此缺乏动力和诱因落实转型。此外,执行能源转型的当儿,难免需要应付庞大的前期成本(Upfront Cost),让中小企业退避三舍,“那一刻要掏钱出来,是很难的,尽管大家都知道,后期需要负担的成本会逐渐降低”。

萧维旸

财经新闻工作者,关心国际贸易与金融、产业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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