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idas在商标设计侵权案败诉 法院:民众不会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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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知名三条纹商标的阿迪达斯(Adidas),因不满时装品牌汤姆布朗(Thom Browne)使用的四条纹商标,与其标志太过类似,认为会混淆消费者,向法院提出商标侵权诉讼,不过纽约曼哈顿法院于1月12日裁决阿迪达斯败诉。

法院在陪审团驳回阿迪达斯的诉讼时指出,阿迪达斯未能证明时装品牌汤姆布朗在服装上使用的条纹侵犯了其标志性的三条纹商标,同时表示消费者并不会搞混两家厂牌的商标,双方设计有不同数量的条纹,因此判定阿迪达斯败诉。

阿迪达斯:不满意裁决结果 或会上诉

对于法院的上述判决结果,阿迪达斯发言人以邮件回复外电,表示对结果非常失望,同时表明会继续捍卫属于自己的智慧财产权,不排除会提出上诉的可能;而遭起诉的时装品牌Thom Browne则回应,他们对这次判决非常满意。

据外电报道,这场诉讼源自2021年,但两家公司之间的明争暗斗,早在2018年就开始,当时阿迪达斯多次提出,这个由设计师汤姆布朗创立的同名品牌,会在服装设计上使用三色条纹或多种条纹的图样,与阿迪达斯的三条纹极为相似,担心消费者容易搞混,先后在欧洲、美国专利局提出异议,2021年则向法院提告,强调双方都在运动服饰和鞋子市场,过于相似商标,会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两家企业有关联,要求86万7225美元(约376万令吉)的赔偿金。

汤姆布朗的代表律师曾对媒体表示,从未将阿迪达斯视为市场竞争者的他们,面对这个官司相当无奈,双方在市场定位上有明显地差异,不存在混淆或误会的可能。

报道称,非常重视自家三条纹商标的阿迪达斯,从2008年开始至今,总共为了商标权利,提出超过90次诉讼、外加200份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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