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主审法官具利益冲突  纳吉申请重审SRC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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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前首相纳吉律师团队掌握了新证据,以证明承审SRC国际公司案件的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与案件存在利益冲突,其律师团队已正式入禀法庭申请,要求联邦法院宣判高庭整个审讯判决无效,重新审理此案。

纳吉律师团队声称,即便是联邦法院的最终上诉,在这重要的案件中,法院也必须遵守基本的法治原则。

要求重审宣判高庭判决无效

纳吉律师团在6月7日提呈动议申请通知书,要求联邦法院宣判高庭判决无效,并重新审理此案。

纳吉律师团队指称,纳吉未能在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的正当法律程序下接受审判,并认为承审法官纳兹兰应该因涉及利益冲突而回避审理此案。

纳吉在申请的宣誓书称,纳兹兰在2006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间,担任马来亚银行(Maybank)的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他至少应该对辩方所说的SRC资金的真正来源有“建设性的了解”,他们指,这是本案问题的核心。

而马银行投资银行(Maybank Investment Bank)是当初建议成立SRC国际公司的机构。

纳吉辩护律师称,纳兹兰有可能成为此案件的潜在证人。(图:互联网)

纳兹兰或是SRC案潜在证人

纳吉律师引述“推定知道”(constructive knowledge)律言称,即使有关人士并没有实际知悉(actual knowledge),但可以通过合理地谨慎行事而知悉该事项。

此前,纳吉曾声称,其律师团队是在今年5月才获得相关的核心文件,因此他们无法在更早的时候提出抗议。

宣誓书称,最终,联邦法院必须考量纳兹兰是否如纳吉所声称般对SRC案件知情,以及是否因此让纳兹兰有可能成为此案的潜在证人。

“联邦法院还必须考虑,由纳兹兰承审的判决是否真的存在偏见。”

缺乏刑事案经验对纳兹兰任命有保留

纳吉在案件开始时,确实对纳兹兰的任命持有保留意见,但这与他在高等刑事庭缺乏经验有关。

尽管如此,纳吉辩护律师沙菲益在志期2018年8月7日,致函给马来亚大法官查哈拉(Zaharah Ibrahim)的信函中,表达了其律师团队对纳兹兰会公正审判的信心。

此信函是基于纳兹兰是取代此前具争议的苏菲安(Sofian Abd Razak)承审此案。

去年12月,大马上诉庭维持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的判决,即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3项刑事失信、3项洗钱和1项滥权指控罪名成立。

上诉庭也维持了纳吉的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目前纳吉获得保释,等待联邦法院的最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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