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眼下干案 客工强掳熟睡站街女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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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外籍客工逛芽笼时觉得站街女要价太贵,在后巷发现有站街女熟睡后,竟在电眼下将人强掳至花盆堆中性交,站街女报警称遭人强奸。

《新明日报》报道,来自孟加拉的帕提延(40岁)承认一项性交强掳女子的罪名,以及一项非礼罪名,其余一项罪名交由法官考虑后,周五(16日)被判入狱3年半外加鞭笞3下。案发时,被告在一家工厂上班。

根据案情,被告于去年2月28日晚上到芽笼一带找朋友喝酒后,两人便到附近找站街女。但在看了不少站街女后,被告都嫌太贵,说自己看不上眼,友人于隔天凌晨先离开芽笼,留他一人继续逛。

电眼拍下干案过程

凌晨约3时20分,被告在经过芽笼18巷和20巷之间的后巷时,见到有女子坐在椅子上睡觉。女子是一名53岁的站街女,她前一晚约了朋友在芽笼闲逛后,当天凌晨在椅子上休息时睡着,那里设有一个警方电眼。

被告走向女子并尝试唤醒她,见到女子毫无反应后,便摸了她的胸部。他见女子依然没有动静,便到附近查看是否有适合作案的地方,随即抱起女子到附近花盆堆中性交。

6分钟后,被告将女子遗弃在那里后离开,走之前还拿走她的手机。女子当时已半醒,她一拐一拐地走回椅子上睡觉,早上起来后发现不对劲,到警局报案,说自己被人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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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从受害者体内检验到被告的DNA样本,再配合闭路电视画面,追查出被告的身份,并将他逮捕。

控方:被告目无法纪

控方指客工目无法纪,竟在电眼下当街掳人。庭上播放闭路电视画面,视频拍下被告掳拐的过程,因此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而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来新工作16年从未犯过法,一时冲动才会犯案,而且也承认自己的行为太过“邪恶”,如今已经知错忏悔,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受害女子曾服用“大力丸”

法庭上也揭露,受害女子在上街拉客前,曾服用了“大力丸”,以为能够提神。警方事后安排女子验血,发现血液内含有医疗标准3至5倍的硝西泮(Nitrazepam)和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等药物。

卫生科学局专家指出,受害女子很可能因为药物出现幻觉、昏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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