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纳吉百万未申报 沙里尔无罪释放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由于检控方无意继续提控,被控收取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100万令吉,却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沙里尔,今日(1月5日)在高庭无罪释放。

承审法官莫哈末嘉米尔是在主控官拉希达副检察司告知,控方无意继续提控现年73岁的沙里尔后,而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称:“主控官确认控方不会在近期内继续提控,如此一来,应让被告无罪释放。”

法官指称,法庭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以及受限于辩方所引用的联邦法院裁决。

控方接到指示不继续提控沙里尔

较早前,检控方拉希达称,控方接到指示不继续提控沙里尔,因此要求被告获释但不表示无罪。

基于控方证人的供词有利于被告,沙里尔的辩护律师费洛兹要求让其当事人无罪释放。

你可能也喜欢

另一名律师祖基菲里阿末则称,沙里尔是仓促被控,而这是时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决定,并声称控方证据不足以提控沙里尔,因此要求法庭裁决沙里尔无罪释放。

沙里尔的另一名律师拿督赛费沙说,控方要求让沙里尔获释但不表示无罪,这并未让其当事人完全脱罪。

另一方面,原本作为本案第23控方证人的纳吉,今日也有出庭准备供证。

归还保释金和护照

随着沙里尔被判无罪释放,原定于2月27和28日的审讯取消,法庭将会把保释金和护照归还给他。

沙里尔是在2020年1月21日被控洗黑钱,根据控状,他未在2013年估税年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呈报真正收入,也就接收一张来自纳吉、志期2013年11月27日的100万令吉大马伊斯兰银行支票,此举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而这笔款项疑似源自不法活动。

该支票是在2013年11月28日存入沙里尔的大众伊斯兰银行户头。

沙里尔被指于2014年4月25日在端姑阿都哈林路政府办公大楼的税收局犯罪。

控方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条文提控沙里尔,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相关新闻:

你可能也喜欢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