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2部长申请以面书 传诽谤诉状给李显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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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次子李显扬遭两名部长起诉诽谤的诉讼,由于李显扬身在英国,律师团认为到英国传递诉状“不实际”,因此向法庭申请通过面子书Messenger传递诽谤诉状。

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外交部长维文医生,是在9月初正式入禀新加坡高等法院,起诉李显扬诽谤。

以高级律师文达星为首的律师团,在替代传递的申请中要求通过面子书Messenger传递诉状,并认为这是通知答辩人的有效方法,同时表示诉状将以便携式文件格式(PDF)发送,一旦发送将视为“完整且足够”传递。

无法当面传递 可使用替代传递

律师表示,起诉人如果无法当面把诉状交给答辩人,可申请使用替代传递,包括把法庭文件贴在答辩人的住家大门、以电邮发出或在报章刊登通告等。

尚穆根和维文起诉李显扬诽谤,指李显扬就他们租住莱道路黑白洋房,于今年7月23日发表不实且具诽谤性的面书贴文。

根据查阅的法庭文件,两名部长的代表律师7月27日通过面子书Messenger发律师信给李显扬,要李显扬撤除有关贴文和相关回应,并在面子书上载道歉贴文,时长为4周。

律师信要李显扬支付2部长各2万5000新元(约8万5657令吉66仙),2部长将充作慈善。

律师信表明,2部长如果采取法律行动,2万5000新元只会是他们可得显着赔偿的一小部分。

律师信的书面回应期限订在7月31日,并要李显扬最迟在8月1日执行律师信的要求。

李显扬:应在英国起诉他

李显扬7月29日在面子书说,他从英国发的贴文只是陈述了新加坡和国际媒体已经广泛报导的事实。如果尚穆根和维文认为他们确实有理,就应该在英国起诉他。

代表尚穆根和维文的律师8月2日正式入禀,并在8月14日申请把诉状发到“任何可找到李显扬的地方”。

新加坡高庭随后批准申请,但文达星律师事务所在8月28日提出上述替代传递。

尚穆根和维文各提呈31页的宣誓书,并各附上约730页的支持文件。

2部长:新加坡才是适合审理诉讼的地方

两部长在宣誓书中指新加坡才是最适合审理的诉讼地,因为他们是住在新加坡的部长,且是知名人士。

宣誓书说,李显扬的面子书有8万9000名追随者,构成诽谤的贴文与新加坡事件有关,被不同的新加坡人看到,严重破坏他们的名声和品格。

高庭一般民事诉讼的索偿金额从25万新元(约86万令吉)起跳,2部长的诉状一旦成功发出,李显扬有21天的时间提交应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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